洛寧縣下峪鎮(zhèn)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辦事指南

時間:2023-12-18 11:20 來源:

一、辦理事項: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

二、辦理條件

1、年滿60周歲申請?zhí)乩ЧB(yǎng)人員:

申請人須符合:未婚且無子女和繼養(yǎng)子女。

資料提供:(1)申請人申請書,身份證、戶口本、社??◤陀〖ㄓ袣埣驳奶峁埣沧C復印件),6個月銀行流水單,照片2張。(2)共同生活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無共同生活人員就不需要提供。(3)代養(yǎng)人身份證、社??◤陀〖7稚⒐B(yǎng)協議書3份。

2、未滿60周歲申請?zhí)乩ЧB(yǎng)人員:

申請人須符合:

(1)未婚且無子女和繼養(yǎng)子女。

(2)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視力殘疾人。

(3)申請人父母年滿60周歲且是低保對象,或年滿70周歲非低保對象。

資料提供:(1)申請書,身份證、戶口本、殘疾證、社??◤陀〖?個月銀行流水單。(2)父母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父母一方或雙方不在世的,村里出證明,寫明父母姓名,哪年去世。(3)共同生活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無共同生活人員就不需要提供。(4)代養(yǎng)人身份證、社??◤陀〖?。分散供養(yǎng)協議書3份。

三、辦理流程

1、個人申請。由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村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代為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戶口本、身份證、殘疾證、出院小結、大額支出費用票據、收入聲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材料。同時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程序。申請人與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干部有近親屬關系的,應當如實聲明,并填寫  

2、申請受理。村受理申請人相關材料。對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申請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告知書。對材料不齊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需要補充的材料。明確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告知書。

3、信息核對。鎮(zhèn)人民政府委托核對機構,申請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及其具有贍、撫、扶養(yǎng)關系的成員家庭經濟狀況發(fā)起核對,并出具核對報告。

4、調查核實。鎮(zhèn)人民政府組織調查人員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走訪、信函索證、支出推算等方式對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情況進行調查,填寫入戶調查表,并由被調查人員、調查人員現場簽字確認。入戶調查人員每組不得少于2人,且必須有一名鄉(xiāng)鎮(zhèn)工作人員。

5、民主評議。村在鎮(zhèn)人民政府的指導下,組織開展對申請人聲明的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以及入戶調查結果的客觀性、真實性,以村為單位進行民主評議。對經濟狀況信息核對、調查核實無爭議的低保申請家庭,可不再進行民主評議。

6、公示。村將民主評議通過人員名單在公示欄公示7天。

7、鎮(zhèn)便民服務中心審核。鎮(zhèn)便民服務中心根據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調查核實、民主評議等情況,提出審核意見。審核不通過的,出具書面告知書。

8、鎮(zhèn)人民政府審批。鎮(zhèn)人民政府召開社會救助聯審聯批會議,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審批告知書。

9、審批公示。鎮(zhèn)人民政府對擬批準對象人員名單在申請人所在村公開欄公示7天。

10、打卡發(fā)證。縣民政局按月提供低保金發(fā)放名冊,縣財政局審核后委托銀行等金融機構打卡發(fā)放。同時鎮(zhèn)人民政府發(fā)放低保證。

四、辦理時間、地點

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辦理地點:下峪鎮(zhèn)便民服務中心

五、聯系方式

下峪鎮(zhèn)便民服務中心:0379-66061810